公 示
为了激励优秀高层次人才、优秀青年骨干立足嘉定创业发展,嘉定区政府制定了《嘉定区优秀人才住房优惠实施意见》及《嘉定区优秀人才购房货币化补贴实施办法》,嘉定区优秀人才住房领导小组讨论决定,此次分配给我校一名购房货币化补贴名额、五名租房补贴名额。
经我校工会委员会研究决定,学校常委会审议通过,将购房货币化补贴名额给予许岳老师;将租房补贴名额给予谷玥姣、王秋婷、蔡梅、姜婷婷四位老师。
公示期自3月30日―4月3日,凡对上述决定有意见者,可以书面形式向工会反映,也可直接向党委反映。
联系电话:18916568966 曹卫
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工会
2020年3月30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