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了激励优秀高层次人才、优秀青年骨干立足嘉定创业发展,嘉定区政府制定了《嘉定区优秀人才住房优惠实施意见》及《嘉定区优秀人才购房货币化补贴实施办法》,嘉定区优秀人才住房领导小组讨论决定,此次分配给我校一名购房货币化补贴名额、五名租房补贴名额。
经我校工会委员会研究决定,学校常委会审议通过,将购房货币化补贴名额给予郭阿诺老师;将租房补贴名额给予姜婷婷、吴南、蔡梅、邓宇、李菁雯五位老师。
公示期4月19日至4月23日,凡对上述决定有意见者,可以书面形式向工会反映,也可直接向党委反映。
联系电话:39966223 曹卫
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工会
2021年4月19日